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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2948253/2015-00048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财政预算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5-03-20 |
生效日期: | 2015-03-20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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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行政单位1个,内设16个行政处室。
事业单位17个,其中:公共卫生单位7个,医疗机构10个。按照单位性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四)承担卫生应急工作,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五)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各项卫生改革工作,全面开展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试点城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二是继续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全市卫生系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等内容,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在加快新建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重点推进江北国际健康社区的建设和体制机制优化工作。四是做好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推动建设中国健康服务和生命科技名城。抢抓新科技革命机遇,积极发挥新老虎机平台健康服务和生命科学的技术、教育、人才、创新等基础优势,促进健康服务和生命科学跨越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健康服务水平,围绕把南京建设成为“中国健康服务和生命科技名城”总体目标,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健康服务业和生命科技产业,推进全市现代健康服务业和生命科技产业快速发展。
3.继续推进“1+4”医疗中心等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2015年年底投入试运行。继续推进南京儿童医院河西分院(河西新城医疗中心)建设,力争2015年底完成全面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推进市中医院新址(南部新城医疗中心)、浦口新城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楼、市口腔医院扩建医疗综合楼、市第一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建设。
4.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展规范管理深入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申报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工作。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大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定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全科诊室、妇儿保门诊和健康自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融合”工作,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继续做好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开展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学科建设。继续开展妇幼行业监管。
5.认真做好新农合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750元,个人缴纳180元。切实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根据筹资标准的提高,合理科学调整补偿方案。扎实开展好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继续开展新农合门诊总额支付、住院按单病种和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进在一级医疗机构选择部分住院病种,个人只支付起付线费用,其余部分由新农合给予100%的报销。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为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的补助,减轻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逐步扩大合规医疗费用的范围,提高参合居民的受益面。
6.进一步做好卫生人才、科教工作。着力引进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巩固工作。全面推进10+1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通过与生物医药企业对接,推进转化医学中心建设。推进”院士工作站”进入实质性运行。加强南京市医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南京市市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推进南京市临床生物样本资源库及干细胞库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监督管理,对3个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10个中心实验室和3个专科实验室建设进行考核评估。
7.继续推进卫生信息化。一是建成市卫生信息平台。力争2015年上半年建成符合国家、省标准的市卫生信息平台,并实现省、市、医院/区的数据共享交换。二是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融合方案还在进一步讨论。目前在溧水区、高淳区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前期工作。三是试行医疗统一账户支付。在医院一卡通的基础上,推行全市医疗统一账户支付。目前一账通试点方案已确定,相关程序正在12320网上联调。
四、2015年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1024898.91万元,其中:局机关4601.67万元,医疗机构990286.62万元,公卫单位30010.62万元。
(注:2015年度与2014年度预算总额差额较大的原因为2015年度将医疗单位医疗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本年度收入预算1024898.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资金32230.27万元,非税资金13848.62万元,事业收入959991.81万元,其他收入12335.21万元,事业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493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102489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786.20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22871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00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062.68万元;不可预见费589.6万元;项目支出43253.11万元;上下级单位间转移支出1270万元。
五、对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局机关
1、本年度局机关收入预算4601.6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3161.67万元,非税收入1440万元。
2、本年度局机关支出预算4601.67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2610.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3.96万元;
②项目支出649.13万元,主要是:医政管理专项150万元、卫生信息系统维保110万元、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专项70万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本支出240万元、资产配置专项46.75万元及物业管理费32.38万元。
③不可预见费72.1万元。
④上下级单位间转移支出1270万元,主要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条件和惠民医疗支出120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专项30万元、领导干部保健经费40万元。
(二)医疗单位
1.本年度市级医疗单位收入预算990286.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5812万元,均为项目补助,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补贴、医疗收支亏损补贴、医疗设备购置、大中型修缮和基础设施改造、科技发展补助及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其他事业收入957809.21万元,为医疗单位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医疗收入;其他收入12042.41万元;结转资金4623万元。
2. 本年度市级医疗单位支出预算990286.62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963338.6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760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328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46.83万元。
②项目支出26948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设置5656万元,公立医院弥补亏损6865万元,离休人员补贴443万元,公共卫生及床位补助530万元,医学科技发展专项1000万元,维修改造1092万元,信息系统226万元,科教项目支出11136万元。
(三)公卫单位
1、本年度市级公共卫生单位收入预算30010.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3256.60万元,非税收入12408.62万元(主要是疾控中心疫苗收入和血液中心血液制品费),事业收入2182.60万元(主要是市职业病防治院的业务收入),其它收入292.80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870万元。
2、本年度市级公共卫生单位支出预算30010.62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3837.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1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1.88万元。
②项目支出15655.77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购置1297.79万元;专用材料费8390万元(采血器材、疾控疫苗成本、核酸检测试剂等);维修改造1712.8万元、急救分站非税收入返还款14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8.85万元等。
③不可预见支出517.5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包括局机关和公卫单位,不包括医疗单位)为961.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35.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0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由于新老虎机平台公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目前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预算仍按零增长原则编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将对相关预算适时调整。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