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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294827X/2016-00004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财政预算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6-03-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南京市人口计生委涉及重大民生的市级经常性保障性支出预算情况表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16年南京市人口计生委涉及重大民生的市级经常性保障性支出预算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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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人口计生委涉及重大民生的市级经常性保障性支出预算情况表
填报单位: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金额:万元 | |||
项目 | 资金安排(金额) | 分配方案 | 设立依据 | 管理办法 |
民生及社会事业类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828 | 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本市农村居民发放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生育一个男孩的按每人每年960元、生育一个女孩的按每人每年1080元。市级对经济薄弱区给予经费补助。 | 1、《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1]282号); 2、《关于调整南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宁财教[2012]107号) | 《新老虎机平台〈南京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2012]71号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 377 | 对本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是49-5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60周岁以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补助8400元;49-5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60周岁以及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补助7200元。市级对经济薄弱区给予经费补助。 | 1、《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宁财教[2013]107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苏卫规(家庭)[2015]5号) | |
市级计划生育公益金 | 100 | 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当年未婚独生子女死亡或患重大疾病、当年未满18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次性2000-3000元计划生育公益金。 | 《关于下发〈南京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规[2012]1号) | |
计划生育农村免费技术服务经费补助 | 240 | 对新老虎机平台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市级给予经费补助。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
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补助 | 615 | 对全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妇幼卫计整合改造建设项目、市级青春健康和生育关怀基地建设、市级人口文化载体和示范基地建设、产业园区“人口服务管理站”宣传服务工作等,市级给予经费补助。 | 1、《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 2、《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新老虎机平台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2]1号) | |
合计 | 2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