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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253/2016-00007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6-09-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原南京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关 键 词:    原南京市人口计生委 2015年度 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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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京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责任。 

   (二)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的责任。承担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责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承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的责任。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责任。 

     (五)负责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协助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承担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责任,负责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调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负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实施有关国际援助项目。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八)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责任。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行政单位1个,设6个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南京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和南京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市人口计生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平稳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兑现计生家庭奖扶政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促进了人口均衡发展。各级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纳入幸福都市和改善民生总体部署,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二是创新了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确立“党政统筹、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群众自治”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市、区成立了人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等职能;与省人口计生委签订《关于创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先导区合作协议》,建立完善工作定期走访协作机制,南京市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三是落实了计生惠民政策。全市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落实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特别扶助金提高至4800/年、6000/年;足额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推进平稳有序,出台了《关于简化再生育审批工作的暂行办法》,申请数量基本符合预期,工作推进平稳有序,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培树幸福家庭先进典型1000户,南京市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全国首批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市(全省唯一)。 四是完善了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将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列入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相关项目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清单,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善了1个市级、11区级、100个街()级、1211个社区(村)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站、室)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 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在艰难中起步,建成13个区、76家街(镇)和426家社区(村)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站)、亲子活动室;在大、中学校建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36个;打造了15个省级、44个市级人口文化基地;建成生育关怀基地82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在产业园区、商贸市场建立“一会一站”(即计生协会、人口服务管理站)58个,拓展了服务领域,延伸了管理“触角”。五是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网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组织三级计生专干生殖健康咨询师、社工师、统计师、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及考试,7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人口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研发并推广南京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采集路径;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市、区两级计生协会基本完成了换届任务,建立各级协会组织3692个,会员约56万人。有36个社区(村)被表彰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529.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9220.1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9108.72万元和2015年度增人增资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1252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977.7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9097.74万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  

    3.其他收入42.7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得的省拨专项资金(拨入单位代管资金帐户)23万元、老职工住房补贴款8.6万元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9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省拨专项资金(拨入单位代管资金帐户)较上年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463.85万元,主要为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  

       (二)支出总计12529.3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60.3万元,主要用于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工程。与上年相比减少6.6万元,减少9.9%。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机构整合,该项工程进行了部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7.13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抚恤金较上年增加17万元、医疗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和新增退休人员3名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86.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文化-和谐家园工程、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青春健康与青奥同行工程、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医疗服务及医疗设备维护、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117.28万元,增长440.7%。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76.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发放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基数的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755.6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206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77.71万元,占99.27%;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占0.37%;其他收入42.74万元,占0.36%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17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89万元,占17.99%;项目支出9655.73万元,占82.01%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289.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9198.86万元,增长297.6%。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72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06.95万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上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在本年度按规定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财政追加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经费。  

    2.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922.05万元,支出决算为9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经费。  

    3.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699.31万元,支出决算为6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4.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1.86万元,支出决算为937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4.27万元,支出决算为5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6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52万元、津贴补贴521.66万元、奖金153.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18万元、绩效工资15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06万元、离休费77.49万元、退休费302.85万元、抚恤金17万元、医疗费97.85万元、住房公积金101.38万元、提租补贴85.99万元、购房补贴28.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6万元。  

    (二)公用经费14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75万元、印刷费2.4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25.83万元、邮电费7.68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2.37万元、维修(护)费4.97万元、会议费0.83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专用材料费0.49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0.63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06.95万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是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较上年增加。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6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52万元、津贴补贴521.66万元、奖金153.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18万元、绩效工资15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06万元、离休费77.49万元、退休费302.85万元、抚恤金17万元、医疗费97.85万元、住房公积金101.38万元、提租补贴85.99万元、购房补贴28.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6万元。  

    (二)公用经费14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75万元、印刷费2.4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25.83万元、邮电费7.68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2.37万元、维修(护)费4.97万元、会议费0.83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专用材料费0.49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0.63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6%;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1.1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际旅费(往返机票)、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保险、签证、防疫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9.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加,公务用车维修费逐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7.0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9万元,完成预算的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38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市各地来宁调研以及学习考察等。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59万元,完成预算的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4个,参加会议42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业务工作会议、省市相关部门调研座谈会、十二五终期评估座谈会等。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3.39万元,完成预算的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卫生计生部门整合,部分培训项目取消。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550人次。主要为举办了两期初(中)级育婴师培训、全市计生技术人员培训、全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业务培训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4万元,比2014年减少13.94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及所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原南京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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