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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2948253/2017-00219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 / 决定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0-1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第二医院(市公卫医疗中心)关于任命结核科管理干部的决定 | ||
文 号: | 宁二院〔2017〕24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第二医院(市公卫医疗中心)关于任命结核科管理干部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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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医院(市公卫医疗中心)关于任命结核科管理干部的决定
宁二院〔2017〕24号
按照市卫计委关于胸科医院结核科整体搬迁市公卫医疗中心专题会议要求,由市胸科医院党委推荐结核科搬迁至市第二医院(市公卫医疗中心)后各病区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支部书记,特殊情况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人员及科护士长、护士长名单,市第二医院予以聘用。2017年3月27日下午,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胸科医院提名的管理干部(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研究,决定如下:
胡春梅同志任结核一科科副主任;
茅惠娟同志任结核二科科主任;
曾谊同志任结核三科科主任;
施旭东同志任检验科副主任(享受正科级待遇);
刘晓玲同志任结核科科护士长(副科级);
尹明秋同志任结核一科护士长;
丁冬云同志任结核二科护士长;
许红兰同志任结核三科护士长。
以上人员聘期为2年。
赵敏杰同志在胸科医院享受正科级待遇,在六病区考勤(见附件3),调入市公卫医疗中心后继续维持正科级待遇,继续在结核一科(原胸科医院六病区)考勤上班,绩效奖励由医院发放,不列入病区核算。
附件:
1.南京市胸科医院关于结核科管理人员推荐人选的意见(宁胸委〔2017〕2号)
2.南京市胸科医院关于南京市公共卫生中心检验科管理人员推荐人选的建议
3.关于赵敏杰同志待遇情况的说明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