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 012948253/2017-00259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政策文件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1-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卫流管〔2017〕1号 | 关 键 词: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宁卫流管〔2017〕1号
各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建工局)、计生协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新老虎机平台施工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现根据新老虎机平台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各区卫计局、区计生协会,在建委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辖区内施工企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专(兼)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其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深入施工企业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发放计划生育与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提供避孕药具等。
3、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为施工企业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并为其免费提供孕环情监测和出具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二、南京市城乡建设系统计划生育协会应当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区住建局(建工局)为施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协助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与施工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责任。
2、协助市建委做好外来和外出施工企业审核签证和核查工作。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信用管理手册资质年审时,核查施工企业与现居住地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3、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登记账册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婚孕信息。
4、指导施工企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普及科普知识,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5、定期进工地开展送知识、送健康、送服务“三送”活动。发放健康知识折页、工地安全手册、避孕药具,开展讲座、测血压、健康咨询、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外来施工人员的健康素养。
三、与市建系统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在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履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落实服务管理经费,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
2、与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项任务。
3、建立健全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账册并及时变更信息。将人口变动、已婚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及时向属地街道(镇)反馈。
4、百人以上在宁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企业做好计生工作,服务计划生育家庭。
5、积极参加属地卫生计生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