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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2948253/2018-00184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3-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卫生计生委新老虎机平台独立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血液透析中心 设置规划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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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计生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独立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8-2020年)》精神,结合新老虎机平台实际,制定了《南京市独立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独立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划
(2018-2020年)
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江苏省独立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8-2020年)》精神,结合新老虎机平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南京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实现“两聚一高”和打造“健康南京”为总体目标,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推进分级诊疗,通过科学规划血液透析中心的数量、规模、布局,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
二、设置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驱动。以肾病患者健康需求为导向,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合理制定血液透析中心发展规划,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坚持公平可及。统筹城乡区域,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医疗服务供给差别,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坚持有序发展。强化政府规划调控和监管,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结合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血液透析中心设置数量、规模,强化质量建设,实现适度平衡充分发展。
三、规划布局
(一)现状:南京市区域内现有45家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见下表),透析机总数约1765台。
县(市、区) | 常住人口(万人) | 现有状况 | ||
设有血透室机构数 | 设备数(台) | 最大服务能力(人) | ||
玄武区 | 63.43 | 4 | 131 | 524 |
秦淮区 | 100.37 | 8 | 385 | 1540 |
建邺区 | 45.97 | 2 | 107 | 428 |
鼓楼区 | 124.94 | 9 | 457 | 1828 |
浦口区 | 37.58 | 1 | 27 | 108 |
江北新区 | 68.46 | 6 | 189 | 756 |
六合区 | 65.43 | 2 | 51 | 204 |
栖霞区 | 69.33 | 3 | 56 | 224 |
雨花台区 | 43.63 | 1 | 38 | 152 |
江宁区 | 121.57 | 5 | 142 | 568 |
溧水区 | 43.25 | 2 | 85 | 340 |
高淳区 | 43.04 | 2 | 97 | 388 |
小计 | 827 | 45 | 1765 | 7060 |
(二)服务能力与需求分析,按每台血液透析机满负荷可以服务4个病人计算,南京市现有服务能力为7060人。根据尿毒症需透析的病人年发病率、人口老化程度等预测,南京市每年新增透析病人约1300人。在不考虑存量病人的前提下,各行政区域内血液透析机的服务能力与年新发病人的比值(以下简称为“比值”) 5为需求平衡点,小于5表明未来几年需增加血液透析机数量。各行政区比值如下:
| 鼓楼区 | 秦淮区 | 玄武区 | 建邺区 | 高淳区 | 溧水区 | 江北新区 | 浦口区 | 六合区 | 江宁区 | 雨花台区 | 栖霞区 |
比值 | 9.8 | 10.2 | 5.5 | 6.2 | 6.0 | 5.2 | 7.4 | 1.9 | 2.1 | 3.1 | 2.3 | 2.2 |
南京市各行政区血透服务能力与预计年新增病人比值表
(三)需求评估,南京市总体比值为5.5,当前基本处在供求平衡状态,但血液透析机资源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突出,其中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的比值均在4以下,未来患者对血液透析的需求较为突出,应鼓励社会资本在这些区域投资设立独立血液透析中心。江北新区、建邺区、高淳区应结合未来城市发展和功能定位,适度控制新建独立血液透析中心。鼓楼区、秦淮区应严格控制设立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1、行政区域划分对病人不是刚性壁垒,病人会按照实际距离及交通方便度选择医疗机构,建立血液透析中心前应对半径5-10公里内人口分布、现有血液透析保障能力及现有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潜能开发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
2、存量病人在不同区域有一定差别,老的社区、平均年龄偏大的社区透析病人会较多一些,对血液透析机的需求会增加。
3、透析质量好坏也会影响对透析机的需求,透析质量好,平均生存期长,积累的病人会增加,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4、十三五末期全市人口增长因素及新城新区建设的速度等。
四、保障与管理
(一)规划管理。依据省卫计委《指导原则》,综合评估以上因素,南京市各区独立设置血液透析中心规划布局:
1、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服务半径,与现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市区内应大于3公里,郊区(新五区)应大于5公里。每个独立设置血液透析机构至少配备15台血液透析机,单体规模不超过50台。
2、控制区(明城墙以内)不再新设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
3、玄武区、鼓楼区、秦淮区、建邺区等在明城墙以外的区域及高淳区等区共设置不超过3所;溧水区可设置1 所;江北新区暂定设置1所,待新区规划到位后视人口、需求、资源均衡布局等情况再适当调整。
4、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等各区可各设置独立血液透析中心不超过2所。
5、至“十三五”未,全市新增血液透析机总量原则上不超过450台;鼓励社会资本连锁设置独立血液透析中心。
(二)设置要求。独立设置血液透析中心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血液透析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血液透析中心设置、人员和设备等相关材料随技术备案同时报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备案。血液透析中心要不断提升技术能力与应急处理能力,应当与至少一家具有血液透析急、慢性并发症诊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三)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设置,依法管理。血液透析中心设置并正式运行后,应当统一纳入南京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并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卫生监督机构、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做好独立设置血液透析中心的事中事后监督、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各区卫生计生局要对辖区内血液透析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安全进行定期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发布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凡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机数量、血液透析医疗和工程技术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南京市血液透析质控中心书面报告血液透析机、人员等变化情况。
此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区、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反馈。本规划由市卫生计委负责解释。
抄报:省卫计委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