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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253/2019-62200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部门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9-07-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新老虎机平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宁医改办〔2019〕2号 关 键 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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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虎机平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宁医改办〔2019〕2号

市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医改领导小组,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南京建设,现将《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71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全面深化新老虎机平台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推进健康南京建设,提升南京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首位度,根据《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南京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结合新老虎机平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在全省率先领先的基本定位,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现代医疗服务业快速发展,能够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到2020年,全市常住居民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6.5张、3.2人、5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0%左右,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费用负担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监管五位一体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任务

2020年,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推进医联体建设有序发展。全市医联体核心医院每年下派医务人员不少于400名。修订完善全市医联体建设规划。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区、街道(镇)、村一体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章程制定,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联体决策机制,建立顺畅高效的运营机制。2019年,涉农区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市区全面启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城乡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加入医联体。以现有专科医院为龙头全面建成市域内专科联盟。推进紧密型中医医联体建设。

2.规范建立上下转诊制度。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健全双向转诊协议和程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拉开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档次和基金支付比例,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探索医保目录分类管理与分级诊疗相结合。强化分级诊疗管理,全市实施分级诊疗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个。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量比例比2018年增长5%以上,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五区及江北新区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3.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推行基层首诊式签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绩效评价,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推进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评选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完善医保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政策,将签约居民满意度绩效评价结果与医保考核支付挂钩。切实做好慢性病人、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结合个性化健康需求,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强化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4.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继续建设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培育建设基层特色科室。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中医阁等)建设。深入开展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打造26个省级特色科室、200个市级特色科室;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达到省定建设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3个区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建设标准。

(二)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出台《南京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督促公立医院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指导推动各公立医院按照新要求,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南京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出台《南京市贯彻<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的措施》。指导各公立医院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指导各区和市直属医院制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2.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医院和政府关系,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落实政府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办法。各级各类医院开展章程制定工作,以章程引领医院发展,2019年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3.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总会计师等制度和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二级公立医院60%的住院患者、三级公立医院40%的住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二、三级综合医院实行MDT诊疗模式管理的病种分别达到1520种。全面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及信息推送服务,市属医院门诊预约诊疗率达85%,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半小时以内。开展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苏卫规划〔201839号)的32条便民惠民措施。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4.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对医疗费用检查化验收入占比、高值耗材占比、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控制性指标的监测,降低药品、耗材、检验检查等费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围绕方便、高效、安全、规范、控费的原则,有效落实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逐步扩大日间手术实施范围,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效率。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确定的1010个病种临床路径,落实原发性肺癌等恶性肿瘤诊疗规范、三合理规范、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措施,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5.创新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精神和省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根据自身特点,着力搞活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依据规定程序,自主建立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分配时,要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风险度高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同时也要向产科、儿科、急诊、病理、护理、重症医学、传染、精神等专业岗位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支持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合理合规获取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积极推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推进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规范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分类聘用、薪酬及社会保险待遇。

6.建立完善公益性的考评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2019年,在全市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三)完善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

1.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4%70%左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扶贫开发、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功能。巩固提升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水平,进一步方便异地人员就诊结算。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预算总额管理下以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80种以上。进一步完善日间手术付费政策,在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制度完善基础上,试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采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将符合规定的各类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3.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实施医保精准扶贫,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体、建档立卡城乡低收入人口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减轻困难群体经济负担。鼓励开展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降低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致困风险。

4.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的经办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慢性病治疗等需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

(四)建设规范有序的现代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做好小品种、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按照国家短缺药品四级监测预警机制要求,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直报工作全覆盖。在省级《短缺药品目录》内药品储备供应的基础上,完善市级和医疗机构分级短缺药品储备制度,确定市级短缺储备目录、计划和承储单位,落实储备资金。健全短缺药品部门联动会商机制,通过协商调拨、责任约谈和严格监管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2.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医疗机构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合理编报采购计划,不得违价采购、标外采购、网下采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严格落实两票制查验等相关政策

3.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完善日常采购、配送监管制度,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实施工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与二级以上医院的衔接,实施慢性病长处方和上级医院延伸处方服务,探索在医联体内促进双向转诊的用药方式和途径。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

4.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开展药物临床综合评价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落实临床药事管理制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推进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大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加大药品市场调整力度,使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对价格上涨较快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价格问题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管理。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

1.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监督人员管理,建立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等实时监测、客观评价。全面实施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医疗全行业监管和属地化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抽查力度。积极引导第三方依法依规参与医疗机构监管,开展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

2.加强全行业综合监管。坚持依法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加快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推行和实施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及依法执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制度。积极参加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护士等电子证照试点,探索建立电子证照制度。依法做好医师资格准入,稳步推进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制定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分批修订管理规范。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3.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和行业自律。加强卫生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组织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的薪酬和医院的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级评审挂钩。加大行风和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建设力度,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医务人员、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共建共享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及第三方机构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建立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机制。设立南京市卫生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区)属公立医院设立本单位技创新专项基金,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的1%。改革完善科研岗位管理及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卫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卫生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卫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到2020年,建成12个国家级、23个省级医学重点实验室,新增23项国家级医学科研重点项目,建设10个转化医学中心,引进20项医学高新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20项适宜技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成10个院士工作站。

2.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创新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动实行医疗集团内备案人员的控制数额、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等统筹管理,重点向基层倾斜,形成卫生人才下移、双向流动机制。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计划,给予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生活待遇等政策倾斜。到2020年,市属医疗机构力争自主培养院士1名,引进10名以上国际高端、行业领军的专科人才。力争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3-5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健全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引入医德考评指标,全面考察卫生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和评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突出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考察卫生人才的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绩效,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对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职称的基层卫生人才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

3.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扎实做好社会办医省级试点工作。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保健领域。放宽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划限制。优化财政补偿与奖励机制,对新建社会办二级及以上精神、儿童、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按政策给与奖励。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申报、职称晋升、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价等方面同等待遇。引导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多点执业。到2020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老年病和临终关怀服务,规范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家医疗护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护理型机构床位补贴政策,对新建、改扩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每张给予1.5万元、7500元标准的建设补贴,并根据入住老年人评估状况发放运营补贴。大力发展护理院,提升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将闲置的职工医院等用于养老服务。建立完善居家护理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深化居家护理试点。

4.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采供血、院前急救和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各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现代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100%。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疾病综合防治体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100%设置公共卫生科。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5.大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出台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共享,强化平台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功能,初步建成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药品集中采购综合监管系统和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信用管理系统。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智能导医分诊、诊疗实时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全覆盖,全市所有区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推进慧医院建设,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80%的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年内达到国家4级以上,至少80%的三级医院实现与市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启动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基地)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调整充实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设计、组织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保证。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医改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各区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将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多渠道筹资逐步予以化解。加强医药卫生机构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在医改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改革执行力。

(三)加强督查评估。健全考核机制,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完善督查评估制度,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组织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强医改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之中。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医改进展与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典型宣传,弘扬职业精神,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舆论环境。发展健康文化,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发展规律,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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