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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253/2020-110046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重点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10-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新老虎机平台《南京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南京市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南京市安宁疗护医疗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宁卫办老龄〔2020〕1号 关 键 词:    安宁疗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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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虎机平台《南京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南京市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南京市安宁疗护医疗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宁卫办老龄〔2020〕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19〕483号)、《新老虎机平台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5号)及《南京市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宁卫老健〔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老虎机平台实际,新老虎机平台组织制定了《南京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南京市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南京市安宁疗护医疗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健康委。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南京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南京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在建立全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形成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制定安宁疗护标准规范、培育安宁疗护人才队伍等方面提供支持与经验,承担宣传教育、科研创新、质量控制、人才培养、指导评估等工作。

一、建设要求

(一)依托于南京市三级甲等综合性研究型教学医院建设,具备多学科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能力,安宁疗护工作具有一定经验及成效。

(二)邀请国内安宁疗护各领域专家作为顾问,集中南京地区相关安宁疗护专家和技术力量,确保指导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三)积极推进市级、区级安宁疗护中心和相关的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形成安宁疗护医联体,推广安宁疗护分级服务。

(四)设有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安宁疗护服务”,促进市、区级医院-社区-家庭的安宁疗护有序转介工作,并辐射省内及周边地区,形成广泛的服务网络。

二、科室建设要求

(一)相关临床科室,均有接受过安宁疗护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宁疗护理念和人文情怀的医务人员,能提供安宁疗护患者所需的症状控制技术和能力。

(二)医技和相关职能科室,均有接受过安宁疗护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宁疗护理念和人文情怀的技术骨干,能提供安宁疗护患者所需的服务,以及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所需的医疗、管理及宣传等帮助支持。

三、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市级试点单位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组建综合组、专家组、临床实践组、教学组、质量管理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全方位指导全市安宁疗护工作。

(一)综合组。由市卫健委代表担任组长,统一调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一名医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协调全院各部门的支持配合;配备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和医院安宁疗护工作开展。

(二)专家组。由南京地区相关安宁疗护专家和医院相关专科专家组成,并聘请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安宁疗护专家为顾问,主要承担领域引领、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任务,并负责中心对市各级安宁疗护机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临床实践组。主要承担指导中心医院安宁疗护患者的临床实践和临床教学任务。

1. 配备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安宁疗护医疗专项培训的安宁疗护医师团队,和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安宁疗护护理专项培训的安宁疗护护理团队。

2. 负责安宁疗护临床病例的医疗工作,同时探索本土化安宁疗护的临床思路、流程、步骤,形成南京特色,总结、形成服务模式,并向国内其他地区推广和交流,助推中华民族特色的本土化安宁疗护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四)教学组。由具有安宁疗护实践经验的临床老师担任,负责全市开展安宁疗护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供临床实践的见习和实习,负责基层安宁疗护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帮扶。

(五)质量管理组。由安宁疗护各专科领域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机构建设质量标准、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反馈。

(六)支持保障组。需配备行政管理、后勤、信息以及宣传部门人员,主要承担安宁疗护文化信息建设、理念宣传、知识普及等工作。

四、病房及床位配置要求

(一)指导中心依托三级甲等综合性研究型教学医院,可根据现状和需求,开展多种模式的安宁疗护服务,必须开设相对固定的安宁疗护病房,有条件时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同时可在急诊科、各专科病区开设住院安宁疗护服务模式病床、住院安宁疗护单元服务模式(急诊ICU、普通病区、重症病区和ICU病区)等床位。

(二)安宁疗护床位是指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病床。指导中心医院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数不少于50张,可包括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下医院的安宁疗护床位、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安宁疗护床位,以及居家安宁疗护床位(可充分利用家庭病床方式)。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这些安宁疗护床位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三)指导中心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宁疗护”工作开展,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全市安宁疗护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居家服务,提供方便广大临终患者和家庭需要的互联网线上、线下服务,可以利用家庭病床形式,探索南京特色的安宁疗护居家服务模式。

五、建筑布局要求

(一)指导中心的建筑设计布局应满足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学和无障碍要求。

(二)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病房以单人间和两人间为主,房间有窗帘和隔帘保护患者隐私。房间色调灯光柔和,床旁和厕所配有紧急呼叫装置。

(三)指导中心需设有患者活动区、谈话室、洗浴间、关怀室(告别室)、太平间等人文关怀区域。配备满足家属告别亡者需要的设施。

(四)需配有互联网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场所。

(五)需具备多媒体教室、安宁疗护模拟病房等教学培训场所。

(六)需具备医学图书馆,提供研究所需的数据库。

六、设备配置要求

(一)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应当与三级综合医院相同。

(二)医疗护理设备。满足基本医疗护理需求外,需具备急症和疑难症状处理所需的基础生命支持设备、无创呼吸机、床边超声机、床边胃镜、床边支气管镜、床边血液透析机、介入治疗设备、放射治疗设备。配备具有防压疮、防坠床、体位转换功能的电动床设施、助行设施、洗头洗浴设施、移动患者设施等。

(三)教学、研究设备。配有多媒体教学所需的各类教学设备以及安宁疗护各专科操作示范教学所需设备,具备实验室基本研究设备。

(四)互联网医院设备。具备互联网医院的设备,满足互联网医疗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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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所指安宁疗护机构是以《健康中国2030》提出的“全生命周期照顾”为指导,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一、设置模式

安宁疗护机构根据机构性质及条件可通过设置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安宁疗护病床(病房)、安宁疗护区域及居家安宁疗护等多种模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二、建筑要求

(一)安宁疗护机构的建筑设计布局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学和无障碍要求。

(二)病房以2-4人间为主。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床间距不少于1.5米。每床间应当设有帷幕或隔帘,以利于保护患者隐私。每床应配备床旁柜和呼叫装置,并配备床挡和调节高度的装置。

(三)采光和照明符合国家标准,以明亮、清新、柔和为宜,可适当装饰色彩、图画、绿植等,有条件可增加房间天花板面装饰。

(四)每个病房应当设置卫生间,卫生间地面应当满足无障碍和防滑的要求。

(五)病区设有独立洗澡间,配备扶手、紧急呼叫装置或配置符合临终患者特点的可移动的洗澡床。

(六)设有室内、室外活动等区域,且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患者活动区域和走廊两侧应当设扶手,房门应当方便轮椅、平车进出;功能检查用房、理疗用房应当设无障碍通道。

(七)根据设置模式可设有谈话室、告别室,考虑民俗、传统文化需要,尊重民族习惯,体现人性、人道、关爱的特点,配备满足家属告别亡者需要的设施。

三、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人员配置

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应有与设置模式相适应的医护团队,成员可以包括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家属、护理员、营养师、社工、临床药师、心理支持、物理治疗师、律师、志愿者、按摩治疗师、音乐治疗师、芳香治疗师和殡葬人员等,安宁疗护服务机构为三级或二级医疗机构的应有MDT团队;为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与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有相关专科会诊团队。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院应有医疗专家支持团队。

(二)人员职责

1. 责任医师:负责整体全面管理,诊断、制定方案,控制疼痛及不适症状,指导和帮助团队成员。及时与家属沟通,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2. 责任护士:负责临床医疗护理工作,评估、制定舒适护理计划;提供照护和咨询教育;丧亲护理,包括遗体护理和家属情感支持;病案的登记与保存。

3. 护理员:协助家属提供生活护理及照护,提供陪伴及情感支持,给予慰藉、情绪疏导宣泄帮助。

4. 家属 :主要参与者和支持者,提供亲情和感情慰藉。

5. MDT团队: 协助责任医护人员,提供多专科的会诊及医疗帮助,以控制不适症状,改善临终状态。

6. 营养师:负责专业准确的患者营养及状态评估,提供营养支持建议及方案,给予饮食营养知识的教育和咨询。

7. 社工:协助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的多方沟通,增进各方之间的理解,协调社会资源支持,管理志愿者团队,提供非专业的心理、精神等帮助。

8. 心理医师:对患者提供精神、心理与心灵的支持,缓解安宁疗护期间的心理压力。

9. 物理治疗师:提供进行多层次的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心理疗法、言语矫治等舒适治疗。

10. 律师: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对患者及家属提供遗嘱、授权、过户及财产分配继承等家庭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

11. 临床药师:提供临床用药帮助,协助毒麻精神等药物的管理。

12. 志愿者:关怀、倾听及陪伴患者;协助患者心愿完成;组织患者相互沟通、交流。

13. 音乐治疗师、芳香治疗师等可通过不同方式调节患者情绪,提供舒适照顾,减轻患者和家属的压力。

四、设施设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身高体重测量设备、呼叫装置、给氧装置、电动吸引器或吸痰装置、气垫床或具有防治压疮功能的床垫、治疗车、晨晚间护理车、病历车、药品柜、心电图机、血氧饱和度监测仪、超声雾化机、血糖检测仪、患者转运车等。

(二)安宁疗护机构除基本设备外还必须配备监护仪、微量注射泵、简易呼吸机、雾化吸入装置。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还必须配备镇痛泵。

(三)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应当与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其他。应当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


附件:南京市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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