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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中医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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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5日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卫生监督行政检查事项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22 09:5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执法主体名称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类型

日常检查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家和医院、六合区精神病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检查结果

南京玛丽妇产医院涉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检查决定

已受理,将立案调查

检查日期

2024年4月1日—4月15日

说明:本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内容是指除“双随机”检查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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